信息发布时间:2024-07-01 15:1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主体(诚信)信息库入库信息实行“谁上传、谁负责”,涉密资料不得上传。信息库中所有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受社会监督,责任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登记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完整,不得编造虚假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承诺书》中的约定予以处理。申报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CA证书的使用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绑定唯一,同一人员只能绑定一把锁。
2、诚信信息库不分类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按实际填写信息,无相关资料的可跳过或填写“无”。
3、所有的电子扫描件必须进行电子签章才能上传。
4、过期或无效的电子扫描件应点击【作废选定】,不要选择【删除选定】。
5、“企业资质”模块请按照资质证书电子扫描件上的内容正确选择,挑选不到符合自己的资质等级时,可直接跳过该步骤。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极为重要,录入错误会影响后续投标,填写后请仔细核对。
7、诚信承诺书(附件二)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更新内容,请注意作废旧版扫描件,上传新版。如因诚信承诺书未及时更新造成损失的,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8、执业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提交之后,无法更改,请谨慎填写。
9、“企业财务”按年份上传,上传后请查看附件是否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