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30 13:3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4年滨湖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陆马公路日常养护施工项目2024-LMG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滨湖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陆马公路日常养护施工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 为 无锡市滨湖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4年滨湖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陆马公路日常养护施工项目,对沿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对沿线路基路面、桥梁及桥梁附属设施、安全设施、绿化及景观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应急保障等。陆马公路为一级公路。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即2024-LMGL-SG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2024年滨湖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陆马公路日常养护施工项目及附属设施完善修复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下列①②③或④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②③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④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9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或综合养护项目或小修保养项目)(以网上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若某一单位同时具有资质要求中的①②③资质和④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养护类和施工类信用评价的,其信用评定等级按较高的计,如其养护资质不能同时满足资质要求中的①②③资质,则其信用评定等级按施工类计;联合体的信用评定等级按联合体各方成员中较低的计;除上述情形外,养护资质单位以公路养护类信用评定等级为准,公路总承包资质单位以施工类信用评定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2019年9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或综合养护项目或小修保养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网上投标报表表3、表4中的信息为准);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网上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③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8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网上投标报表表3中信息为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施工单位,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红名单)(施工类型)的从业单位,则联合体视为红名单;
⑦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⑨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滨湖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
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江海西路990号智慧568大厦十楼1008室
邮 编 :214000
电 话 :0510-68107190、13812296852
传 真 :0510-68107190
联 系 人:吴莹、孙毓含
E-mail :303858724@qq.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7:00。
8.5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6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2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
8.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8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10本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制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11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 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