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25 17: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玉祁门站及配套站管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玉祁门站及配套站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玉祁门站及配套站管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4]9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 | ||||||||||||||||||||||||||||||||||||||||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由玉祁门站、锡西大道S261(玉祁门站-中惠大道)高压管线、暨南大道(玉祁门站-惠山工业转型区高高压站)高压管线、惠山工业转型区高高压站、汇新路(惠山工业转型区高高压站-惠澄大道)高压管线等 5 个子项组成,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玉祁门站:位于无锡市惠山区规划锡西大道和暨南大道交叉口东南侧700米,主要建设天然气门站1座,接收中石油芙蓉分输站来气,总接收能力70万Nm3/h。设计压力6.3MPa;(2)锡西大道 S261(玉祁门站-中惠大道)高压管线:门站至高压二环联络线,管线全长 6.2 千米,管径 DN600,设计压力 4.0MPa,压力管道类别 GB1;(3)暨南大道(玉祁门站-惠山工业转型区高高压站)高压管线:电厂专线,管线全长 9.3 千米,管径 DN600,设计压力6.3MPa,压力管道类别 GB1;(4)惠山工业转型区高高压站: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汇新路与邓北路交叉口西约 400 米,青城安息堂东侧,调压站设计规模为 20万Nm3 /h;(5)汇新路(惠山工业转型区高高压站-惠澄大道)高压管线:线路全长1.9千米,设计压力4.0MPa,压力管道类别GB1。 | ||||||||||||||||||||||||||||||||||||||||
2.1.3合同估算价:5968.43 万元 |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 日历天。 | ||||||||||||||||||||||||||||||||||||||||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0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2月25日 08:00, | ||||||||||||||||||||||||||||||||||||||||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9月07日 17:00 | ||||||||||||||||||||||||||||||||||||||||
2.1.5其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②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及以上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及以上证书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 | ||||||||||||||||||||||||||||||||||||||||
2.1.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力争创建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力争创建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 |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深化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深化设计(含管线综合)、BIM设计、施工图审批、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2)施工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前期清障、三通一平、沉井、燃气管道安装、土方挖填、管道穿越、顶管及天然气门站、沪宁高速下穿及两边加固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实施内容。(3)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协助业主办理工程项目移交及后评价等工作。(4)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施工图审批施工审批等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及以上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及以上证书;(B)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②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及以上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及以上证书。 | ||||||||||||||||||||||||||||||||||||||||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
(A)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及以上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及以上证书。 | ||||||||||||||||||||||||||||||||||||||||
(B)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②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及以上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及以上证书。 | ||||||||||||||||||||||||||||||||||||||||
2、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高压燃气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所载金额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3000万元的高压燃气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金额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高压燃气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 |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 ||||||||||||||||||||||||||||||||||||||||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在本企业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高压燃气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所载金额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在本企业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3000万元的高压燃气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金额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在本企业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高压燃气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 | ||||||||||||||||||||||||||||||||||||||||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 ||||||||||||||||||||||||||||||||||||||||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3)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②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因系统原因,字数限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本项内容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的内容之一:(D)监理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在本企业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3000万元的高压燃气工程监理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以监理合同所载金额为准。 ☑ 自2022年12月2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年12月2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4年09月2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 17:00 时至2024年12月30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0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