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1-16 16:33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千波桥藻水分离站提能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千波桥藻水分离站提能改造项目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千波桥藻水分离站提能改造项目已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以关于千波桥藻水分离站提能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数投许〔2025〕280号、关于千波桥藻水分离站提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锡滨数投许〔2025〕40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100.0%,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千波桥藻水分离站提能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千波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拟在原址改造蓝藻处理站厂房,对厂房车间土建结构(含混凝土结构中转池,房屋内部、设备装置下部场地硬化及平整等)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结构基础及配电设施等)进行改造,对现有设备进行拆除,安装2台新藻水分离设备对现藻水分离站进行工艺升级及能力提升,设备主体材质为不锈钢,藻泥输送设备、尾水处理设备及各类设备之间管路连接等设备配件运输至现场进行焊接、安装作业。现藻水分离站处理量为1500m³/d,提能后的藻水分离站处理量为6000m³/d(250m³/h)。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内部进行场地平整及硬化,工作休息室、设备控制室、化药间向下开挖0.6m;一层原离心设备及化药处进行隔间划分,分为三间。分别作为工作休息室(4.2m*2.8m)、设备控制室(4.2m*3.5m)、化药间(4.2m*4.2m),其主体结构采用可承重材料;中转池采用混凝土结构(3m*4m*2m);尾水处理装置下部进行场地平整及硬化(6m*8m);藻泥箱下部进行场地平整及硬化(3.5m*3.5m);地泵安装开挖及安装后进行混凝土硬化(3.0m*10.0m);对现有设备进行拆除、外运、处置;藻泥箱处设置1挡雨雨棚;结构基础及配电设施改造。工程等别确定为Ⅳ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434.3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约:1248.8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上限为合同价的5%。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备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1)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3)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4)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变更后无在建工程,且自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满6个月的,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
(8)信用等级要求:/。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查询到严重失信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月21日24时0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30.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2.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9398869.31元
7.4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8117301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8楼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10-811730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13号楼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单芳芳、龚丹丹
电 话:0510-82835960
电子邮件:982180124@qq.com
2026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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