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8 16: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HS202601008-X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数投许[2025]1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
2.3 工程类型: 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污染修复区及风险管控区内的对镍及1,2-二氯乙烷污染地下水,采用垂直帷幕+抽出处理进行管控,涉及到垂直阻隔帷幕建设、井位建设、地下水抽出及收集、污水处置等施工步骤;针对硫化物污染地下水采用原位氧化+抽出处理,涉及到井位建设、地下水抽出及收集、污水处置;针对土壤污染处置等施工步骤及其他污染配套处置。污染修复区内垂直帷幕预计6737.6立方米,地下水抽出处理预计64024.3立方米。风险管控区处理结合现场实际。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100.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污染修复区及风险管控区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7 监理服务期: 1095 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8.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1)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2年—2024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内容见招标文件附件。(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35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惠数投许[2025]170号、惠数投许(2026)19号、惠财评审(2026)006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6人(1名总监,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08日16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13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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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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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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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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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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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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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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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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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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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8号-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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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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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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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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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平、汪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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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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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30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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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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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2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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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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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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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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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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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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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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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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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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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4835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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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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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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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3591702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