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10 14: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无锡市供水设施优化改造(2026年)(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S202604001-X01
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供水设施优化改造(2026年)(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无锡市供水设施优化改造(2026年)) 锡数投备〔20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梁溪区、新吴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无锡市供水设施优化改造(2026年)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市政道路范围内供水管网优化改造9844米,管径为DN20-DN500;第二部分住宅小区范围内供水管网优化改造149004米,管径为DN50-DN200。同时对改造管网增设监测装置。
设计服务期限:25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92 万元;
招标范围:包含管线综合设计、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报批、施工现场配合工作及后续服务等。前期资料(市政道路给水管,小区室内外给水管、生活给水立管等现状管材管件情况、供水系统现状运行情况及问题)的详细调查、收集及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结合无锡市水务集团相关要求确定改造方案;前期方案需建立在经济、合理、安全、节能的基础上,优化供水系统。改造项目的工程估算需于方案中一并体现,改造方案须通过无锡市水务集团的审核。所有施工图中需标明管线布置走向及接点位置,管道、配件和附属构筑物等的数量,以及施工及改接工作量等。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需配合完成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等配合。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并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报审、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其他:/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施工标段一般属于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标段一般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货物标段一般属于制造业,具体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2/20/content_5587944.htm)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 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或④[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要求;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
☑3.4.2 其他:1、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①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②提供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自2024年4月1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5年4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6年1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5本工程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后审;
☑综合评估法;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10日14时00分至2026年04月15日24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吴都路500号A栋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15楼
邮编: 214000 邮编:214000
联系人: 叶工 联系人:罗敦、李丹
电 话:0510-82759821 电话:18061904117
传 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0588362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1822755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