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22 16:42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污水管线迁改工程312GD-WSQ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污水管线迁改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1524号文(项目代码:2210-320000-04-01-5889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污水管线迁改工程312GD-WSQ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境内。道路起点位于锡沪路南侧,顺接现状东互通沪宜东线上跨桥,沿现状老路线位向北,连续跨越锡沪路、二泉东路、通云路、友谊路后落地,辅道与锡沪路、二泉东路、通云路、友谊路平交,于友谊路至锡虞立交南侧增设双向四车道辅助车道,改造终点位于锡虞立交南侧,路线全长约 4.472km。受道路改造影响,沿线锡沪路~二泉东路段部分现状污水管需进行迁改。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即312GD-WSQG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污水管线迁改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4月1日(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污水管线工程;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 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②拟投入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6年1月—2026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28号
招标代理: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层
电 话:0510-88220651
联系人:胡腾驾、陈薛轲
邮 箱:646972084@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29日 17:00。
8.5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10时3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102开标室(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2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7 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投标人可使用电子签章。
8.9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中。
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字段及投标报表更新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5〕375号),此通知内容包含对投标报表数据项更新等内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首页平台客服(400-6666-101)咨询解决。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