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5-27 17: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LX202603005-X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锡数投审〔2026〕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监理
2.2 建设地点: 无锡市
2.3 工程类型: 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梁溪区通扬路与永丰路交叉口西北侧,建有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二层公共建筑,下设已开通运行的无锡地铁1号线谈渡桥站。该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69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7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224平方米。现拟对该建筑实施续建改造,主要功能为无锡地铁线网技能实训鉴定中心、线网离线设备维修中心、线网智慧安检判图中心及站点运营配套等。项目总投资匡算13178.32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12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地铁谈渡桥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配套用房工程项目结构改造、外墙工程、风水电工程、装饰装修、电梯工程、室外市政管线、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等专业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如有)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7 监理服务期: 244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5月27日起承担过不低于单体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①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参建单位信息、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一致,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③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均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投标人可补充提供合同签署单位出具并盖章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需包含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2其他:①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经原发包人已书面同意变更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③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35号要求,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所有人员岗位证书以及上述所有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所有人员2026年2月-2026年4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提供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④信誉要求:投标人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须出具相应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6月1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辽源西路10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练界飞、徐梦辰
电话:0510-81960099 电话:15150072656
传真:/ 项目负责人:练界飞
邮编:2140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14000
电子邮箱:161470254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315870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