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6-24 17: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大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数投许〔2026〕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
2.2工程规模:项目大修范围总长约3.16千米,其中地铁五号线恢复范围长约1.43千米,实际改造范围长约1.73千米,道路宽约30-40米,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项目同步实施道路、桥梁、管线、交通、照明及景观等工程。其中包含一座桥梁总长约72米,单跨最大25米。
2.3工期:3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地下综合管线探测、老路检测、方案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专题报告(包含防洪影响评价(含过河管线)、航道通航影响评价(含过河管线)、永久使用林地报告书编制和报批、地铁保护方案评估)、施工配合等其他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桥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上述资料中的一种以证明其专业,上述资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3月—2026年5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3月—2026年5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3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2 年-2024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业绩要求:/。
3.5信誉要求:/。
3.6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担任;(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17时00分至2026年6月29日24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7月16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A栋1708室
联系人: 朱正洁 联系人: 潘琳芳
电话: 0510-80595429 电话: 15061778697
传真:/ 项目负责人:潘琳芳
邮编: 2140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14000
电子邮箱:924223111@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0595084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