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03-02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鸿泰苑F区安居房工程(项目名称)鸿泰苑F区安居房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鸿泰苑F区安居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鸿泰苑F区安居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4]4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张塘河以南,飞凤路以西、纬三路以北、规划河道以东地块 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共有62台有机房曳引式客梯,其中有机房曳引式具有消防功能的客梯31台,载重量均为800KG,提升速度为1.5m/s;有机房曳引式担架电梯31台,担架电梯单台载重量为1000KG,提升速度为1.5m/s 工期: 2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900万元 招标范围: 鸿泰苑F区安居房工程共62台客梯,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即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井道尺寸再次改造、与总包单位的配合等,直至领取到《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上述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包干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标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 (1) (2)1、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备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 | |||||||||
| (2)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单位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本工程招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本工程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取消其所有投标资格,资格审查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2日 9:00 时至2017年03月06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3月2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地址: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锦鸿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经济园区内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潘新华 | 联 系 人: | 王军 | ||||||
| 电 话: | 电 话: | 0510-81892502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1892580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47518119@qq.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