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04-01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梅村污水处理厂鸿山片区污水主通道工程(项目名称)梅村污水处理厂鸿山片区污水主通道、配套泵站及联络管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梅村污水处理厂鸿山片区污水主通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村污水处理厂鸿山片区污水主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经发[2017]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新吴区 工程规模: 梅村污水处理厂鸿山片区污水主通道工程项目:新建一条主通道,主通道范围为:鸿山路泵站消能井-鸿山路-锡协路-锡东大道-梅育路-新荣路-梅里路-梅村污水处理厂。采用顶管施工方式,管材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顶管,其中敷设DN1500管2091米、DN1350管52米、DN1200管5311米、DN1100管125米。梅村污水处理厂鸿山片区污水主通道配套泵站及联络管工程项目:新建1条联络通道及1座污水提升泵站(梅育路泵站),主通道范围为:新鸿路路口污水井-梅育路-锡东大道-梅育路泵站。本工程采用顶管施工方式,管材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顶管,其中敷设DN1500管1231米、DN1350管127米。 工期: 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71万元 招标范围: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测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优化(估算修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合格标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 (1) (2)要求同时具有下述a、b两项资质:a)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 | |||||||||
|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7年1月~2017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月~2017年3月的缴费证明。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01日 9:00 时至2017年04月10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4月2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吴区服务点(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天山路5号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陆勤静 | 联 系 人: | 王晓东、朱梦玥 | ||||||
| 电 话: | 电 话: | 0510-81892505、13616193362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1892555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349061720@qq.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