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09-08 09:3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一期)综合大楼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一期)综合大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一期)综合大楼项目的批复 锡滨发改许[2016]1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华莱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江苏华莱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与清晏路交叉口东南侧,无锡华莱坞电影产业园内 工程规模: 建筑物层数(最大):七层;标段总建筑面积:21157平方米(其中总部研发楼17106.3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虚拟影棚4050.85平方米,框架、钢结构,一层(局部四层));建筑物高度(最大):27.9米;单跨跨度(最大):35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7106.35平方米; 工程估算价:9741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 45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8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具有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 |||||||||
| (2)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8日 9:30 时至2017年09月12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9月2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隐秀路150-152号,滨湖区政府北,中南社区服务中心西)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江苏华莱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太康社区居委管理用房201室 | |||||||
| 邮 编: | 邮 编: | 214000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韩工 | |||||||
| 电 话: | 电 话: | 0510-85819156-601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5819156-601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zcy0919@126.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