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09-28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经十三路(锡协路—锦鸿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经十三路(锡协路—锦鸿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经十三路(锡协路—锦鸿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经发[2017]1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该工程范围为锡协路至锦鸿路 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约1530米,道路红线宽24米,用地面积约39600平方米,同步实施配套雨污水管、电力、信息交通、照明工程。总投资额约5671万元。 工期: 4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13.42万元 招标范围: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测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优化(估算修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雨污水管、电力、信息交通、照明等工程内容)、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合格标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 (1) (2)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下述a、b两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 | |||||||||
| (2)1)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体单位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8日 9:00 时至2017年10月10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2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吴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新吴区鸿山镇飞凤路202-8号 | 地 址: | 江苏省无锡惠山区堰新路333号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许治民 | 联 系 人: | 邹澄嘉 | ||||||
| 电 话: | 电 话: | 0510-83589267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3589182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516842817@qq.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