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1-04 09:3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江海西路(洛社新开河-凤翔立交)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江海西路(JHX06)—兴昌北路(JHXCB12)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江海西路(洛社新开河-凤翔立交)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海西路(洛社新开河-凤翔立交)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6]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江海西路(洛社新开河-凤翔立交)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6亿元 计划监理期限: 618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991.4万元 招标范围: 江海西路(JHX06)—兴昌北路(JHXCB12)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合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并且[铁路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近五年:指自2013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4日,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穿越(或跨越)运营铁路干线(或运营高速铁路)的铁路立交工程项目)。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及由上海铁路局地方铁路工作办公室出具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其中由上海铁路局地方铁路工作办公室出具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为准,其他证明资料均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 信誉要求:/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铁路工程)资质] | |||||||||
| (2)项目总监需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以上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4日 9:30 时至2018年01月08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1月1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开标室7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振新路588号 | 地 址: |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1号楼基建六部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孙晓军、蔡志尧 | 联 系 人: | 孙国平、张锦锦 | ||||||
| 电 话: | 0510-82710679 | 电 话: | 15061878535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10780829@qq.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