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1-11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XDG-2017-1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XDG-2017-1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致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XDG-2017-1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 锡新行审许[2017]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致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致弘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无锡新吴区金城路与梅东河交叉口西南侧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5.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88.8米;层数(最大):30层;单跨跨度(最大):10.6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 18500平方米;新建高层住宅6栋,多层住宅9栋及卫生服务设施;工程建安费约50100万元,工程监理费估算价681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 84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681万元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注明:类似业绩必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满足时间节点:2015年01月11日-2018年02月11日,公告发布之日往前三年)。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 |||||||||
| (2)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并且提供总监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提供联合体报名;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1日 9:00 时至2018年01月15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2月0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致弘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长江北路180号保利中央公园售楼处二楼 | 地 址: |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2栋115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文小燕 | 联 系 人: | 施晓旻、蒋新雨 | ||||||
| 电 话: | 18551256357 | 电 话: | 13812091825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2726957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wxpx2b@163.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