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2-09 16: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中航雷达与电子设备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六〇七所无锡山水城)二期1-4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施工招标 | |||||||||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中航雷达与电子设备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许高[20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第607号 2.2 工程规模:建筑物层数(最大):5层;标段合同估算价:3000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101627.39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23.7米;单跨跨度(最大):18.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7699.4平方米; 建筑物层数(最大):5层;标段合同估算价:3000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101627.39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23.7米;单跨跨度(最大):18.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7699.4平方米;占地面积约6.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科研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64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000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基础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屋面雨排水工程、地下室预留预埋工程等。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具备以下业绩 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类似工程指“建筑面积在80000平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注: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定义: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等】”。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3.1.1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
| 3.1.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
| 3.1.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 3.1.3.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 3.1.3.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 |||||||||
| 3.1.3.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职业范围之内。 | |||||||||
| 3.1.3.4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 |||||||||
|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 |||||||||
|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按下述评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评价方法: 。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2月09日 16时00分 至 2018年02月14日 16时00分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28日9:30,网址: http://ggzyjy.wuxi.gov.cn/wxsggzyjyzxzl/jyxx/jsgc/index.shtml。 | |||||||||
|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 |||||||||
|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 |||||||||
| 7.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9.评标办法 | |||||||||
|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 |||||||||
| 10.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 | 代理机构: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第796号 | 地 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 ||||||
| 邮 编: | 邮 编: | 100101 | |||||||
| 联 系 人: | 滕方 | 联 系 人: | 项文杰 | ||||||
| 电 话: | 电 话: | 15811110656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avictedsh@126.com | |||||||
| 2018年02月0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