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7-20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彭祖路(锡东大道—美伯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彭祖路(锡东大道—美伯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彭祖路(锡东大道—美伯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彭祖路(锡东大道—美伯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经发[2017]3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该工程实施范围为锡东大道至美伯路 工程规模: 本工程实施范围为锡东大道至美伯路,道路全长约1856米,红线宽32米,用地面积约67400平方米,同步实施桥梁、管线、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等配套工程。本工程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本项目总投资额1100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 24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37万元 招标范围: 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全过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 | |||||||||
| (2)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0日 9:00 时至2018年07月24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8月1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开标室2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鸿山镇飞凤路202号 | 地 址: | 无锡市清扬路208号清扬御庭15号601室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胡工 | 联 系 人: | 黄工、赵工 | ||||||
| 电 话: | 电 话: | 0510-82626996、13912366339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zhaoy@jcec.cn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