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9-25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新吴区全区域深化排水达标区建设工程(区本级)项目(项目名称)新吴区全区域深化排水达标区建设工程(区本级)整改工程十四标十五标十六标十七标十八标污水排水管线整改与修复监理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全区域深化排水达标区建设工程(区本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全区域深化排水达标区建设工程(区本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6]4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 工程规模: 十四标区域、十五标区域、十六标区域、十七标区域、十八标区域的雨污水管线改造监理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 15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6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全方位、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 | |||||||||
| (2)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5日 9:00 时至2018年09月30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0月2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开标室3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吴区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新区科技商务中心12楼 | 地 址: | 江阴市文化西路4号7001-7023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刘光明 | 联 系 人: | 徐星星 | ||||||
| 电 话: | 电 话: | 0510-86816115-810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1665128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531497004@qq.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