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11-30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飞灰填埋场一期项目(项目名称)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飞灰填埋场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惠山区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惠山发改备(2018)1421号 惠山发改备[2018]14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工程规模: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工期: 14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9800万元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质量要求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注:评标分两阶段进行,首先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取得分前7名(含7名)进入下一轮评审。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 | |||||||||
| (2)投标人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EPC设计负责人兼任;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30日 9:00 时至2018年12月05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1月0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局大楼6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8楼 | |||||||
| 邮 编: | 邮 编: | 214000 | |||||||
| 联 系 人: | 黄庆 | 联 系 人: | 刘工 | ||||||
| 电 话: | 13376201873 | 电 话: | 0510-85755787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8507050@qq.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