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12-06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缘溪道(具区路—南湖路)改建工程YX81-JQ81-QYD81(道路绿化)(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缘溪道(具区路—南湖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缘溪道(具区路—南湖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5]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YX81-JQ81-QYD81(道路绿化)(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缘溪道(具区路—南湖路) 2.1.2 建设规模: 缘溪道、具区路、前杨道的道路景观绿化施工 2.1.3 合同估算价: 7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2月31日,竣工日期:2019年05月28日 2.1.5 其他: 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2.2 招标范围: 缘溪道、具区路、前杨道的中分带、侧分带、行道树及道路两侧实施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施工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造价为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和签发日期为准。完整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否则不予采信。无锡市区(指无锡市市辖的5个区,包括梁溪区(即原崇安区、北塘区和南长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和新区)以外业绩的网上查询网址及页面截图附在“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2月06日 9:00 时至2018年12月11日 17:00 时 |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
| 5. 投标截止时间 |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24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 7. 评标方法 | |||||||||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 址: | 无锡市振新路588号 | 地 址: | / | ||||||
| 邮 编: | 邮 编: | / | |||||||
| 联 系 人: | 王强 | 联 系 人: | / | ||||||
| 电 话: | 0510-82710679 | 电 话: | / | ||||||
| 传 真: | 传 真: |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