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12-14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兴昌路北延(广石路—江海路)新建工程XC-12标段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兴昌路北延(广石路—江海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昌路北延(广石路—江海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XC-12标段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兴昌路北延(广石路—江海路) 2.1.2 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全长约0.42km,道路宽度30m,设计车速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本工程起点桩号XCK0+050.171,终点桩号XCK0+470.843。(1)、道路部分 道路标准横断面 道路宽度30m,标准断面形式具体为:0.5m防撞护栏+7.5m机动车道+0.75m中分带(含0.5m防撞护栏)+11m机动车道+2.25m侧分带+6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30m。路面结构:1)车行道路面结构一般路段 4cm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 粘层油(PC-3阳离子乳化沥青)+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0.6下封层PCR阳离子改性乳化沥青+30cm 水泥稳定碎石(K≧98% Ls≦32.1)+20cm 12%石灰土(K≧96% Ls≦181.8)。2)车行道路面结构桩板结构路段 4cm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 粘层油(PC-3阳离子乳化沥青)+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粘层油PC-3阳离子乳化沥青+ 8cmC50水泥砼铺装。3)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3.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粘层油+4.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0.6cm下封层+15cm水泥稳定碎石(K≧98% Ls≦74.5)+ 15cm 12%石灰土(K≧96% Ls≦210.1)。4)人行道路面结构: 6cm透水砖+3cm砂浆(干硬性,水泥:砂=1:5)+15cm无砂混凝土(fr≧2.5Mpa)+ 15cm级配碎石(K≧90%)。(2)、雨水管 雨水管DN300UPVC管长约295m,d500~d1000 为II级钢筋砼承插管,长度约584m,d500约275m,d600约254m,1000约55m。(3)、污水管 污水管d500~d600,为II级钢筋砼承插管,其中d600 长度约288m,d500 长度约41m。(4)、电力排管 电力排管为单侧布置,电力排管主要材质为CPVC,5×2CPVC长约433m,5×1CPVC长约12m。(5)、桩板桥工程 兴昌路延伸段XCK0+050.171~XCK0+470.843右半幅机动车道按桩板结构实施。总宽度8.5~11.5m,孔数:9×(4×10)+(2×9),全长420.672m。 2.1.3 合同估算价: 31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8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01月01日,竣工日期:2019年06月30日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起点为XCK0+050.171,终点为XCK0+470.843,路线全长0.42km,共包含6个单位工程:1、大型土石方工程;2、道路工程;3、雨水管工程;4、污水管工程;5、电力管工程;6、桩板桥工程(涉铁工程)。雨水管管径DN1000mm,污水管管径DN600mm,桥梁工程单跨为10米。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须具备1、[铁路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2、[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以5年内(2013年12月以来)承担过涉及运营铁路干线(或运营高速铁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为合格,须提供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地方铁路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地方涉铁工程业绩证明》) 自2016/12/1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7/12/1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8/9/1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 9:00 时至2018年12月19日 16:00 时 |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
| 5. 投标截止时间 |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28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 7. 评标方法 | |||||||||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振新路588号 |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蔡志尧 | 联 系 人: | 孙国平、张锦锦 | ||||||
| 电 话: | 13921399277 | 电 话: | 15061878535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10780829@qq.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