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5-06 18: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资格预审公告 | |||||||||
| 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4号线具区路车辆段正负零以上施工 (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基础[20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4号线具区路车辆段正负零以上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 2.1.2 建设规模:4号线具区路车辆段正负零以上施工 2.1.3 合同估算价:2800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5月19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4号线具区路车辆段正负零以上施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 5.评标办法 |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6.1 获取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8时00分 至 2019年05月10日 17时30分; |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17日09时30分。 | |||||||||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
| 地 址: | 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 | 地 址: | / |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 联 系 人: | 周浩昊 | 联 系 人: |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 2019年05月0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