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7-26 09: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新安街道老镇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新安街道老镇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安街道老镇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19]1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 工程规模: ①新建规划二路(南湖园路~清晏路),长269m,红线宽24m、②新湖路(中心街~新湖中路),长229m,红线宽18m、③ 南湖园路(新湖中路~运河西路),长597m,红线宽20m;本工程建安费约4328.09万元。 工期: 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20万元 招标范围: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测量、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 (1) (2)a、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岩土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 | |||||||||
| (2)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须由具有: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2)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3)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6日 9:00 时至2019年07月31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8月2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费婷婷 | 联 系 人: | 周奇峰、朱梦玥 | ||||||
| 电 话: | 85384444 | 电 话: | 0510-81892505、13616193362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1892580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349061720@qq.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