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8-15 14:54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编号:BHZL190801 | |||
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无锡市城开投资发展公司 | |||
招租行为批准情况:无锡市滨湖区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07月29日批准,(批准文件文号为PZ-2019-29) | |||
公告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8月1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8月28日 | |||
公告结束: 1、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方承租方的,采用明标暗投方式(价高者得,如有同价格中标采取摇号方式)。 | |||
2、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方的,报无锡市滨湖区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按底价协议成交。 | |||
3、如没有征集到意向方的,则信息发布终结。 | |||
4、竞价会举办日期、地点等详见场地安排公告。(中心不做另行通知) | |||
一、招租房产情况 | |||
租赁物编号:BHZL190801-01 | |||
租赁物名称:桔园饭店整栋 | |||
房产坐落:雪浪街道白石里 | |||
有无房产证:WZ201900679251 | |||
出租面积(平方米):2425.00 | |||
出租期限:15年 | |||
招租底价(元/年):500000.00 | |||
租金支付方式: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 |||
允许从事行业: | |||
禁止从事行业: | |||
保证金(元):50000.00 合同履约保证金:125000.00(签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特别说明: 1.租赁房屋有房产证,但该房屋土地为租赁----村为集土,没有相应土地证。 2. 请意向方对租赁物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包括房产证、土地证、水、电、气容量),如意向方承租后因租赁物有瑕疵而无法领取、通过国家相关证照许可,或无法满足乙方生产需要,该风险由乙方自行负担。 3.在合同租赁期内,房屋的所有水、电由意向方负责检查、维修(含原房屋水、电及意向方租赁后自行装修的水、电)。 4.在合同租赁期内,由房屋漏水及室内外自来水管道漏水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因城市规划建设等需要征收、拆除已租赁的出租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互不负责任。拆迁利益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 |||
二、报名注意事项 | |||
1、报名步骤: | |||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通过转账或汇款的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 |||
收款人名称: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收款人账号:6550010402270980000005251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
2、接受报名时间 | |||
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08月28日。(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3、咨询看样 | |||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如报名后无预约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租赁物,确认了租赁物范围、面积、结构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四、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承租方自行装修,不得破坏消防设施,不得在经营场所外设摊,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方本人经营,未经经营托管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 |||
五、报名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华女士 孙先生 | |||
六、其他 | |||
本公告为本次房产招租的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本房产的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招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 |||
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