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3-30 15:55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荣巷街道非黑臭河道永康浜水体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WXBH20200329001-S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巷街道非黑臭河道永康浜水体修复项目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以锡滨行审投许【2019】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荣巷街道非黑臭河道永康浜水体修复项目
(2)建设地点:永康浜河道内。
(3)工程概况:对永康浜进行水体修复,水体修复面积为3564.81平方米。
河道均存在点源污染、面源污染、内源污染,需要进行底泥清淤、河底改造、岸带绿化、水生植物群落构建、曝气复氧、水体营养盐强制净化、蓝藻控制削减等。
(4)项目估算价:160万元。
(5)招标范围:荣巷街道非黑臭河道永康浜水体修复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内容包括永康浜及两岸生态修复工程,涉及项目修复工程相关的勘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全过程配套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手续办理、资料备案、竣工移交等一切相关内容。
(6)工期要求: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开标前,投标人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查,针对现场情况做出水环境综合整治初步设计方案,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须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业主审查通过。施工工期按60日历天,维护保养期为3年(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生态修复质量标准:河道水质达到IV类及以上水质。
第一阶段:治理目标为实施生态治理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项目水体主要水质指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NH3—N)、总磷(TP)、COD)平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后12个月,项目水体主要水质指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NH3—N)、总磷(TP)、COD)平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后18个月,项目水体主要水质指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NH3—N)、总磷(TP)、COD)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及以上水质。
|
水质指标 |
COD(mg/L) |
CODMn(mg/L) |
溶解氧(mg/L) |
总磷(mg/L) |
氨氮(mg/L) |
|
地表水Ⅳ类标准 |
≤30 |
≤10 |
≥3.0 |
≤0.3 |
≤1.5 |
|
地表水V类标准 |
≤40 |
≤15 |
≥2.0 |
≤0.4 |
≤2.0 |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和勘察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景观或绿化内容;
勘察设计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给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满足负责本项目设计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提供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为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投标。
注:《江苏省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系统》中暂停投标期间的单位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4、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等要求
本项目使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58.215.18.247:209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招投标,投标人请自行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资料,同时上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共资源服务2号窗口)办理水利CA锁,以便进行后续电子投标操作。
(1)公告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4)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平台内支付),售后不退。
(5)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开标的应在开标前48小时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照《无锡市水利工程诚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6)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5、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隐秀路15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水利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许科
联系电话:0510-85510650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旻 王梦琰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16号
联系电话:0510-85092021
联系邮箱:122195868@qq.com
2020年3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