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0-29 14:36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无锡市(宜兴)普通国省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2021XXBY-YX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无锡市(宜兴)普通国省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已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以锡交路发[2020]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04国道宜兴段桩号K1267+542-K1317+058,全长49.516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30省道宜兴段桩号K0+000-K36+288,全长36.288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40省道宜兴段桩号K92+304-K127+385,全长35.081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63省道宜兴段桩号K20+984-K56+662,全长35.678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342省道宜兴段桩号K94+673-K166+576,全长71.903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现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2021XXBY-YX,主要工作内容为104国道宜兴段、230省道宜兴段、240省道宜兴段、263省道宜兴段、342省道宜兴段路面保洁工作、日常巡视、检查,日常小修保养(包括路基边沟、截水沟、排水沟修复,路面灌缝及破损修复、桥涵构造物维修、排水系统维修、沿线安全设施维护、绿化保养修复等)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养护承包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合格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至今 (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2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 “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无行贿承诺书。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数不少于1人。(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在建工程,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在建工程,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至少投入一名桥梁工程师,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专业为“桥梁工程”或“路桥工程”或“交通工程”(含相近专业)。(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桥梁工程师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0年7月-2020年9月或2020年8月-2020年10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 其它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桥梁工程师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2)为实现一级公路机械清扫率达到100%的养护目标,投标人必须配备至少3台清扫车(需自有且为非黄标车,发票或购销合同等证明材料需附入投标文件,除上述证明材料外另需提供车辆彩色照片附入投标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单独提交核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预约
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请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预约程序为:
(1)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进行申请预约。
(2)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
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企业、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投标时不予认可。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为准,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7)本次招标项目预约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17:30时至2020年11月5日17:30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已按上述程序预约成功的投标人于2020年10月29日17:30时至2020年11月5日17:30时,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通过电话(联系电话:0519-81182336-806)或电子邮件(邮箱:1074472575@qq.com)联系招标代理领取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和招标文件收款码,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回传至招标代理邮箱,待支付成功后,其他电子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或到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招标人只接受预约成功且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9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宜城镇氿滨北路318-2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系人:李珍珍 联系人:孔维、沈成
电话:0510-87948711 电话:0519-81182336转806
E-mail:1074472575@qq.com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