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1-26 10:08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太湖湖泛巡查监测船购置项目设计及制造购置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湖湖泛巡查监测船购置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锡行审投许(2020)126号、锡发改资(2020)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太湖湖泛巡查监测船购置项目设计及制造购置(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无锡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购置太湖湖泛巡查监测船;总投资金额: 970万 ;总工期:18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太湖湖泛巡查监测船(船长36.8米,设计吃水1米,推进主机采用2台船用柴油机,额定功率为588千瓦)设计及制造购置(本船为单体、单甲板、前倾首柱、方尾、双机、双桨、双舵的内河高速环境监测调查船,航行于太湖 B 级航区,实时巡查监测) ;对应投资金额:929.63万 。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制造150日历天)。
2.5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业主与海事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制造质量标准:船检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包含但不限于内河船舶适航证书、内河高速船安全证书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省船舶检验部门出具的乙级及以上船舶设计单位基本条件评估报告并且具有省经信委出具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省船舶检验部门出具的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评估证书(其中:三级二类钢质一般船及以上级别、二级铝质一般船及以上级别)。
(2)财务要求: (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注: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时间为准),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必须具备,提供原件扫描件。
(3)设计业绩要求: /
(4)施工业绩要求: /
(5)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6)制造商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8)负责人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和制造商负责人只需提供1名高级工程师。
(9)其他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主办单位由省经信委出具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省船舶检验部门出具的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评估证书单位承担(其中:三级二类钢质一般船及以上级别、二级铝质一般船及以上级别),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分工明确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公告及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
5.2公告及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为电子化招标项目,使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58.215.18.247:2091/TPBidder/memberLogin),投标人请自行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系统操作,新注册用户需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资料,同时上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有意向的报名单位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CA服务窗口办理水利CA锁,以便进行后续电子投标操作。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时,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平台内支付),售后不退。
5.4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开标的应在开标前48小时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照《无锡市水利工程诚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6、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7、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7日9时30分。
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水利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无锡市湖滨路11-30
邮 编: 214061
联 系 人: 顾工
电 话: 05108010913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新吴区天山路8号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 骆工
电 话: 0510-852221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