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1-06 08: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无锡开发测试云数据中心(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招标 | ||||||||||||||||||||||||||||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开发测试云数据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实施无锡开发测试云数据中心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太旅经发[2020]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十里明珠堤10号 | ||||||||||||||||||||||||||||
| 2.2 工程规模:全过程咨询服务, | ||||||||||||||||||||||||||||
| 2.3 计划监理期限:1280日历天 | ||||||||||||||||||||||||||||
| 2.4 合同估算价:2100.0万元 | ||||||||||||||||||||||||||||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服务内容: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 BIM咨询、绿建咨询。, | ||||||||||||||||||||||||||||
| 2.6 标段划分:1 | ||||||||||||||||||||||||||||
| 2.7 质量标准:合格 |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3.1.1 | ||||||||||||||||||||||||||||
| 3.1.2 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 | ||||||||||||||||||||||||||||
|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等级要求(至少包含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咨询三项中的一项)。 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条件详细说明: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条款3.1不适用本项目,本项目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和项目总负责人要求,以下述条款为准: 3.4.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2)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建筑)(含)以上三项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其中一项或多项)且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监理负责人:职称: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必须为无在监工程 ,承诺必须到位; 招标代理负责人:职称: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其中一项或两项 ; 造价咨询负责人:职称: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项目管理负责人:职称: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承诺必须到位。 注:①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②上述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连续3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须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4.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或其他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近5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3.4.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评审依据: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网页截图或评审过程中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 ||||||||||||||||||||||||||||
| 3.5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企业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单项工程咨询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建筑面积4万㎡以上或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服务业绩,其中服务业绩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2项及以上的服务内容。 【业绩证明资料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须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投资额)】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 ||||||||||||||||||||||||||||
|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 ||||||||||||||||||||||||||||
|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采用以下方法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6日 15:30 时至2021年01月11日 15:3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8日 9:30 分,网址为http://ggzyjy.wuxi.gov.cn/。 | ||||||||||||||||||||||||||||
|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 ||||||||||||||||||||||||||||
|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 ||||||||||||||||||||||||||||
| 7.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9.评标方法 | ||||||||||||||||||||||||||||
| 本工程采用无锡监理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 ||||||||||||||||||||||||||||
| 10.联系方式 | ||||||||||||||||||||||||||||
|
||||||||||||||||||||||||||||
| 2021年01月0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