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5-26 15:01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江阴市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中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江阴市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根据江阴市最新规划,江阴市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将按要求开始项目实施。道路全长约8.4km,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兼顾公路功能进行建设,主线双向六车道、辅道双向四~六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约7.4km主线高架、6对落地匝道,并重建黄田港桥,改造沿线道路及附属设施等。项目建安费约31.5亿元。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BJ-ZBDLZJZX标段。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江阴市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全部内容的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具体包括: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写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现场踏勘(如果有)、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果有)、回复招标文件答疑;组织投标开标、清标、评标、定标及相关会务工作;协助发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组织合同签订;招标资料移交、整理、归档和备案;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以及与招投标相关的其他工作;可能发生的自身承担的招标代理项目以及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作服务期为2021年6月~竣工。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快速路、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中标价累计或造价咨询清单预算编制额累计达到20亿及以上的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服务类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中其他咨询类信用等级为准)。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快速路、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中标价累计或造价咨询清单预算编制额累计达到20亿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江阴市五星路18号
邮政编码:214431
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话:0510-86080089
传真:0510-86080002
招标代理:江苏中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芦花路407号4楼
邮政编码:214400
联系人:仲文华、徐海斌
电话:0510-80601356-8518
传真:0510-80601355
其它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
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5)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7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