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6-21 15:24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 2021 年度 S122 张家桥特殊检查项目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财政厅 以 苏财建【2021】1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现对 无锡市 2021 年度 S122 张家桥特殊检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无锡市 2021 年度 S122 张家桥特殊检查项目,招标范围为:S122 张家桥质量检测,包括主缆、吊索腐蚀检测和索夹螺杆预紧力检测。
1)主缆、吊索腐蚀检测:主缆、吊索作为自锚式悬索桥关键受力传递构件,本次拟抽检 20%的吊索打开下锚头检查钢丝锈蚀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选择最严重的 2 根吊索局部开孔 1 处检测内部钢丝锈蚀情况。同时对 2 根主缆局部开孔 1 处进行检测内部钢丝锈蚀情况。
2)索夹螺杆预紧力检测:通过对张家桥 62 个索夹 848 根螺杆预紧力的全面检查,检测索夹螺杆现存的预紧力是否满足原设计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进行补张,使其满足要求,同时建立螺杆数据档案,作为后续的养护的依据。
工作阶段: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令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5天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试验检测人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同时配合委托人进行检测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试验检测人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和业主。现场检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同时将最终检测成果录入桥梁管理系统。
(3)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40天,自7月25日起至9月3日止。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
业绩: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桥梁特殊检查项目;
(2)人员要求: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担任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桥梁特殊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拟投入的其他检测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助理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 2021 年 03 月-2021 年 05 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将原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信誉要求: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 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 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 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 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栋
电 话:13812293456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555 号龙山大厦 1808
联 系 人:吴工、章工
电 话:18915237618
邮 箱:jhra18915237618@163.com
8、其他
8.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 年07月16日 10时 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07月16日 10 时 30 分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 20 】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8.6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 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7本项目的预约截止时间为:2021 年06月28日 17:00。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8检测工作大纲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文件。
(1)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页边距:上下边距均为 2.54cm,左右边距均为 3.17cm。
(2)检测工作大纲除图纸、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纸、图 表中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 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设置:1.5 倍行距, 段落设置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打勾,“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 对齐到网格”要打勾。
(3)检测工作大纲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 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 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2021 年 0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