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30 08:54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照明电缆维护及食品城立交增设护栏灯)施工项目FRDD(DL、HLD)-SG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照明电缆维护及食品城立交增设护栏灯)施工项目 施工图设计已由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以 关于江阴市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澄交投[2017]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FRDD(DL、HLD)-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
2.1.2建设规模: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自2020年9月全线通车以来,部分未涉及改造路段因设备老化等原因,影响行车安全,现对芙蓉大道照明电缆进行维护,并对食品城立交照明进行完善。
2.1.3合同估算价:约273万元
2.1.4工期要求: 7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
年1月24日;试运行期/天;缺陷责任期1年。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分为一个标段,即FRDD(DL、HLD)-SG标段,合同范围如下:
FRDD(DL、HLD)-SG标段: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照明电缆维护及食品城立交增设护栏灯)施工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中施工类信用等级为准)。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8月、9月、10月)内任意一个月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
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 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 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江阴市五星路18号
邮政编码:214400
联系人:张海英
电话:0510-86080089
招标代理:江苏中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芦花路407号4楼
邮政编码:214400
联系人:仲文华、徐海斌
电话:0510-80601356-8518
传真:0510-80601355
E-mail:413587512@qq.com
10. 其他
10.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10.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10.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0:00时至2021年10月13日17: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5)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6)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8)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0.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 年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
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6)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10.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可使用电子签章。
10.7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年 9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