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1-18 14:51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WXHGXB-HP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无锡华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对 《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于2010年获得了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的联合批复。目前,随着区域经济优化转型发展,港口生态文明建设和内河非法码头整治持续推进,内河港口发展形势已发生显著变化。为进一步推动内河港口可持续发展,拟组织开展《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其中包含《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2)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WXHGXB-HP,主要工作内容为:① 整合、优化各市县区的港口规划;②在各市县区的港口规划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当下最新发展形势,对原《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进 行修编;③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其中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港口环境状况、主要污染源及已有环保措施的现状存在问题,同时预判规划期内按规划港口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生态变化及环境影响,根据国省市规定的环境标准,针对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制定环境保护的对策及治理方案,提出预期治理成效等。
(3)服务周期:
①《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2022年2月底前,完成规划修编大纲;2022年5月底前,完成规划修编初稿;2022年6月底前,对规划修编初稿进行内部审查;2022年8月底前,完成规划修编市级审查;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修编省级审查;2022年12月底前,形成报批稿,报交通运输部。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22年7月底前,完成规划环评调研,开始编制报告;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环评初稿;2022年11月底前,形成报批稿,报送生态环境部。
②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提交有关报告。
③《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及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审批,并拿到相关的批复;《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审查,并拿到相关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备案专业至少有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规划咨询,备案信息已经由国家发改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3.1.2业绩条件:
(1)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规划类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1.3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服务类为准),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公 告中其他咨询类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人员条件
3.2.1资质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3.2.2业绩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规划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2.3其它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 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_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 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28号
联系人:朱海清
招标代理:无锡华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88号219室
联系人:张怡雯
联系电话:0510-85106288
8、其它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6:30时至2021年11月24日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 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 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 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 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 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 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2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12月13日上午10:00时。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 2楼)第五开标 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3投标人应确保网上预约时所留联系方式正确且开评标期间全程畅通。自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开始通知二信封解密起半小时内,如若投标人未解密文件或投标人电话未接通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不正确,均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标处理。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8.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7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 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技术建议书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页边距:上下边距均为 2.54cm,左右边距均为3.17cm。
(2)技术建议书除图纸、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 “常规”字(黑色),图纸、图表中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设置:1 .5倍行距,段落设置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打勾,“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要打勾。
(3)技术建议书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