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1-23 18:04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甘虞路(蘅芳路-锡太路)大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GYL-DX-SJ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虞路(蘅芳路-锡太路)大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锡山行审投(2021) 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GYL-DX-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锡山区鹅湖镇内,研究起点位于蘅芳路,向北延伸,终于锡太路。道路采用一块板断面型式,双向四车道,双侧设置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路线全长4419.093米,道路红线宽25/26米,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锡甘路(甘虞路~朝阳桥)段同步进行小修处理,全长约1149.557米。本项目总投资约221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资估算额约为16403.4097万元。
本次项目对甘虞路(蘅芳路-锡太路)大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GYL-DX-SJ标段。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测量、涉路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估、防洪影响评价、航道安全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海绵方案、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及管线综合平衡、交通工程、智能交通、绿化工程、水土保持、海绵专项)、施工配合及其他配套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详细勘察报告、各类专项评估及方案、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总周期56日历天(不包括送审及批复时间)。
工期违约: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合同总价的0.2%来计算,误期违约金不设上限。
(1)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当天起计算,21天内,中标单位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提交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2)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14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
(3)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完审批后,21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4)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服务人员具体数量及资历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
(6)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7)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勘察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经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 1 信息为准)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3)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若投标人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应与具有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信息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亿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网上报表表3、表4中的信息为准)。
3.2.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信息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亿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
3.2.3人员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近三个月为2021年8月~2021年10月,下同)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公布”及最近一次公布的无锡市履约考核评定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打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1年11月23日17:00至2021年11月29日17:00之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电 话:0510-88206151
传 真:0510-88206151
联系人:沈雪忠、史菁菁
招标代理: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电 话:13151022582
传 真:0510-88207527
联系人:夏海英、沈星、张轩、肖芳
E-mail:969304561@qq.com
9.其他
9.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9.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4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
9.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可使用电子签章。
9.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中。
9.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提醒: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及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本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制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