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3-10 10:29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光路北延(新明路—新兴塘河)新建工程(XGLBY-SG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光路北延(新明路—新兴塘河)新建工程已由 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新光路北延(新明路~新兴塘河)新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山行审投[2021]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光路北延(新明路~新兴塘河)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锡交发[202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亭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光路北延(新明路~新兴塘河)新建道路,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道路整体呈南北走向,南起现状新明路,北至新兴塘河,总长约173m,道路红线宽24m,为新建道路工程。沿线主要相交道路为现状新明路,为平交道口。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雨水、给水)、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设施工程等。道路等级: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24m;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
(2)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造价约520万元。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在投标报表中填报的信息,以投标报表显示的信息为准)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③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以完工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及以上级别(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中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项目经理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项目总工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连续三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02月)或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扫描件的,须将原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亭街道办事处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东路58号
联系人:蒋筱
联系电话:0510-81012258
招标代理: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栋3楼
电 话:0510-85013684
传 真:0510-85013684
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
E-mail: bjjzdwx@163.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8.2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4月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2号楼2楼,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6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及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