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17 14:25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泰州至常州高速公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TCND-GK标段
招标公告
泰州至常州高速公路南段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泰州至常州高速公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TCND-GK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
泰州至常州高速公路南段工程起自江阴芙蓉大道,向东南进入常州市天宁区境内,部分利用朝阳路后继续向东南布线,于横山桥镇东侧连续穿越京沪高铁、沪宁沿江高铁后与沪武高速交叉,后沿常州无锡市界附近前进,连续上跨沪宁城际、京沪线、京杭大运河,与G312交叉后折向西南,上跨锡溧漕河后向南于阳山镇西侧布线,跨越锡宜高速后经雪堰镇东侧终点与苏锡常南部高速交叉,总里程约45.2km,暂按双向六车道标准考虑,设计速度120km/h。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TCND-GK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编制报告所需的调查、踏勘、测量、资料收集等;
②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必要配合服务,协助发包人进行成果送审、报批直至最终取得批复文件。
3、服务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提交工可报告,直至取得工可批复;
②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各项咨询文件。发包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咨询人应遵照执行。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且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 项目咨询】;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里程长度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项目);
(3)人员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里程长度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服务类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
电 话:0510-81827817
联 系 人:朱明兴
招 标 人: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电 话:0519-85682122
联 系 人:陈立航
招标代理: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孙靓靓、马银霞
邮 箱:xczxsz@126.com
八、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7:00。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2号楼2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特别提醒:①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②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