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3 13:38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春潮路(友谊路-通云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潮路(友谊路-通云路)工程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锡山行审投[2024]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以锡交发[202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春潮路(友谊路-通云路)工程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60km/h。道路实施范围西起友谊路,东至通云路,整体呈东西走向,全长约0.735km。道路标准段红线宽27米。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 个标段,即CCL-SG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图纸涉及的道路、管线、交通等工程施工和缺陷修复。建安费约2815万元。
2.3工期
本标段计划工期: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和监理开具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 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⑤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质,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900万元的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 10.9的原则认定);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8月-2024年10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 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 号
电 话:0510-88206151
联系人:史菁菁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三期北门382号
电 话:0510-88210200
联系人:魏海亮、周丹凤
E-mail:547660732@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0日 17:00。
8.5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0时3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102开标室(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2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7 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投标人可使用电子签章。
8.9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中。
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