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8-11 16:49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出让方(无锡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对计划出让标的完成评估以及报批之后,通过业务系统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线上报送出让项目计划,提交相关资料,市中心在系统受理后即流转至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分中心(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分中心”),产权分中心在系统接收项目计划后,完成挂牌申请手续。
二、信息披露
市中心网站、产权分中心网站、无锡市城管局网站同步刊登信息披露,信息发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举牌申请,提交受让材料
在挂牌期满前,意向受让方通过产权分中心网站系统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文本)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4.《意向受让登记表》
5.《网络竞价承诺书》
6.出让方要求和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7.根据公告要求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四、举牌申请登记、受理
产权分中心在交易系统中对提交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审核,经核对材料齐全以及完成保证金支付的,予以系统审核通过。
挂牌期满次日,产权分中心根据系统审核结果向出让方出具《项目信息反馈函》,由出让方根据受让条件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意见书》。
五、确定受让方
根据《资格确认意见书》,标的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的,确定其为受让方,以协议方式成交;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公告约定进入网络竞价程序,意向方(竞买人)通过产权分中心网络竞价系统进行竞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六、签订交易合同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署后交市中心、产权分中心备案。
七、交易价款结算
交易价款由受让方根据《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直接支付给出让方。
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其出具完成价款支付的凭证后,由产权分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支付的服务费后无息退还;经竞价,未竞得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出具成交确认书
交易双方完成价款和费用结算后,产权分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
九、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出具后,市中心、产权分中心将交易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