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8 08:41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规范进场交易秩序,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委的服务引导,提高相关方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和《评委现场管理规定》,现将进场行为通报如下:
一、代理行为通报
1.正面典型。2025年,中心交通工程项目创新采用“数字见证+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取得良好管理效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离不开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全力支持,其中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调研和试点等工作中做了大量配合工作。
2.不规范行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在相关项目的招标人代表备案时输入错误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中心已约谈招标人,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行业监管部门;无锡万享通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备案环节操作不规范;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坤尚城工程咨询(无锡)有限公司四家单位履行代理职责不规范;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开标时未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影响保证金退付工作;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误点本公司其他项目的开标结束按钮,导致相关项目需要业务系统进行流程重置。
二、评委行为通报
评委汤燕涛违反评委评标有关规定,在评标工作中表现不专业,导致项目复评;评委杨志强违反评委评标有关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业务系统不熟悉、不专业,导致业务系统重置。上述2人行为降低了评标效率,影响了项目进度。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优化交易服务,通报近期业务出色的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加大对进场不规范行为的检查力度,并第一时间在中心曝光台予以曝光。望参与招投标的各类市场主体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持续规范开展各类招投标活动,助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