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27 16:3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淀溪路(环镇西路-瑞云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BH202604004-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淀溪路(环镇西路-瑞云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淀溪路(环镇西路-瑞云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数投许[2025]72号、[2025]375号、[2026]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预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淀溪路(环镇西路-瑞云路)
2.3工程规模:新建淀溪路(环镇西路-瑞云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约728米,红线宽度16米,设计速度30km/h。随道路同步实施管线、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
2.4勘察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2.5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
2.6招标范围: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管线(雨水、污水、电力及管线综合)、照明、绿化、海绵及交通等内容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地质勘探、物探及技术交底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咨询服务、交竣工验收以及后续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并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图纸报批、报审、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2.8其他: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述a、b两项资质:a、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b、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的,则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上述资料中的一种以证明其专业,上述资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2026年3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
☑3.4.2 其他:1、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业绩要求:/;3、信誉要求:/;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5、其他要求:/。
3.5本工程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诚信承诺书、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外其余签字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5)联合体投标时授权委托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牵头单位人员;(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8)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后续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16时30分至2026年5月06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3号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1号楼210室。
联系人:陈一帆 联系人:杨倩丽、刘艳阳
电话:0510-85589317 电话:0510-88331989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1178710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