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5-09 08: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XDG-2022-26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一期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WXHS202603003-X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2-26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XDG-2022-26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惠数投备[2025]4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汇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汇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一期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上伟路与林溪路交叉口东北侧
2.3 建设内容: 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及配套、地上建筑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幕墙栏杆工程、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室内给排水、无负压设备(含校验表至设备房的管路)及泵房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及室外弱电管沟工程、抗震支架、楼宇亮化、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电梯工程、室内装饰(含公共区域精装修及样板房精装修、软装、家具、相关设备设施等)、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围墙、停车场、海绵城市、雨水回用设备、景观给水、室外消防水、水景、景观照明、道路照明等)、室内外标识系统、后改造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围墙、大门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包括临时道路、地下障碍物破除以及后续施工方需要进行的各项检测、验收等工作进行的各项检测、验收等工作,不含S2#楼土建安装。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工程为XDG-2022-26号地块项目一期,由无锡汇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上伟路与林溪路交叉口东北侧。XDG-2022-26号地块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77552.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552.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1#-3#楼、8#-9#、12#-14#、S1#S2#楼、P1-P2#、K1#楼及地下室、相关公建配套(设施)等。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物层数(最大):17层;单跨跨度(最大):8.90米;建筑物高度(最大):51.75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23000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3422.1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及配套、地上建筑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幕墙栏杆工程、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室内给排水、无负压设备(含校验表至设备房的管路)及泵房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及室外弱电管沟工程、抗震支架、楼宇亮化、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电梯工程、室内装饰(含公共区域精装修及样板房精装修、软装、家具、相关设备设施等)、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围墙、停车场、海绵城市、雨水回用设备、景观给水、室外消防水、水景、景观照明、道路照明等)、室内外标识系统、后改造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围墙、大门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包括临时道路、地下障碍物破除以及后续施工方需要进行的各项检测、验收等工作进行的各项检测、验收等工作,不含S2#楼土建安装。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16日,竣工日期:2028年09月15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6年05月09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企业自2023年5月9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范围内合同价≥1650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46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合同金额及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的为准,如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的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所挑选的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2024年05月09日 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5月09日 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提交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4)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5)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7)信用考核结果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8)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09日16时00分至2026年05月15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9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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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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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汇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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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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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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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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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大街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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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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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商业广场5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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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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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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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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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磊、周润杰、刘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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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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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20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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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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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22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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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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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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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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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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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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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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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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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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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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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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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6342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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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3591702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