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6-23 08: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湖滨饭店三期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一期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WXBH202509004-X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滨饭店三期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湖滨饭店三期改扩建项目 锡数投备[2025]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湖滨饭店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代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享通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一期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1号
2.3 建设内容: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方、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工程(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泛光)、变电所工程、燃气配套工程、装饰工程、外立面工程、保温涂料、电梯供货与安装、太阳能、门窗、栏杆、景观绿化、室外(含雨污水、道路)海绵等工程的施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占地面积约10282㎡,总建筑面积约为64378.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906.58㎡(含酒店A楼22400.93㎡,会议中心9531.93㎡,酒店C楼7973.72㎡,其他1000㎡),地下建筑面积约23472㎡。单体包括变电所配套用房等。其中酒店A楼/C楼为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会议中心为钢筋混凝凝土框架(局部型钢混凝土)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建筑物层数(最大)地上 11 层,建筑物高度(最大)41.95米,单跨跨度(最大)36米,基坑深度10.85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23472㎡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76782.35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方、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工程(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泛光)、变电所工程、燃气配套工程、装饰工程、外立面工程、保温涂料、电梯供货与安装、太阳能、门窗、栏杆、景观绿化、室外(含雨污水、道路)海绵等工程的施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是。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深度或者高度 10 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10 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 50%以上)工程,湖滨饭店三期改扩建项目地下室为两层,基坑深度10.85米,为深基坑工程,其中超过10米的基坑占总开挖面积的100%。
2.9 工期:8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7年01月07日,竣工日期:2029年03月29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1年06月23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人自2021年06月23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上所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均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2024年06月23日 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6月23日 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的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单位;(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7)信用考核结果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8)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9)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4009980000)。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11时30分至2026年06月29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7日9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根据苏建函招[2026]82号规定,修改本公告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为:(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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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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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湖滨饭店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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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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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享通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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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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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芦中路9号冠杰楼宇科技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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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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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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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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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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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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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小华、顾振栋、王乾、高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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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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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32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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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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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13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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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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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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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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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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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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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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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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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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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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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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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1155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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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1178710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