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0 17: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无锡市区东部供水管网系统建设改造项目南段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区东部供水管网系统建设改造项目南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区东部供水管网系统建设改造项目南段工程核准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6〕6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建设地点:本工程起点为运河西路(锡东水厂),管道穿越京杭大运河后沿规划运翔路向北,穿越京沪铁路、沪宁城际铁路后到达终点珠江路北侧;
2.3工程类型:设计;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起点为运河西路(锡东水厂),管道穿越京杭大运河后沿规划运翔路向北,穿越京沪铁路、沪宁城际铁路后到达终点珠江路北侧。线路总长约1.2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2400管道1262米、DN1800管道23米、DN1600管道54米、DN1200管道128米、DN800管道16米、DN600管道42米,同时对改造管网增设监测装置等。本工程涉及给水管最大直径为DN2400。
2.5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150;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无锡市区东部供水管网系统建设改造项目南段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在项目申请报告基础上,根据相关资料,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的编制工作。②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协助建设方编制基于本项目具体情况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招标采购计划,并根据采购计划的各合同工程内容、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同时根据业主安排的相应图纸审查结果进行图纸优化修改。③在施工图设计基础上,配合编制设备招标技术文件。
2.7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首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管道长度在700m(含)以上且DN1400(含)以上的给水工程设计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余业绩指标以设计合同载明为准。如资格条件中涉及的技术指标未能在所要求的材料中显示,可另行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3.4.2其他: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7月27日24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经开区吴都路5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人:过卓
电话:0510-82759821 电话:0510-82835960
传真:0510-82759821 项目负责人: 过卓
邮编:214000 传真:0510-82835960
电子邮箱:/ 邮编:2140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0595084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