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3 14:55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阴船闸专项养护机电改造监理项目CZJDGZ-JL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船闸专项养护机电改造监理项目已由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江阴船闸专项养护机电改造的批复 锡港航发〔2026〕1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江阴船闸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江阴船闸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阴船闸为双线船闸,于2016年5月通航,船闸设计等级为Ⅲ级,建设规模为 2×180m×23m×4m(线数×闸室长×口门宽×最小槛上水深)。经多年运行,船闸门机电设备设施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老化、磨损、锈蚀及损坏等问题。为改善船闸技术状况,保证船闸安全运行,现拟组织实施江阴船闸专项养护机电改造。
本项目主要包括启闭机部分和电气控制部分等。
(一)启闭机部分:泵站修理,阀件检修;磨损件、密封件、滤芯、局部管道更换;油缸返厂维修,密封件、磨损件及紧固件、防尘罩更换;启闭机行程开关装置改造;液压泵站改造等。 (二)电气控制部分:船闸自动控制系统改造,控制柜及操作台、上位机软硬件及智能故障诊断系统等更新,信号灯、控制电缆配套完善,新增配电房至综合楼动力电缆,更新下游调度站至配电房电缆;广播系统更新;闸首操作室及配套设施更新等。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CZJDGZ-JL标段。招标范围为江阴船闸专项养护机电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范围内所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3监理服务期:16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船闸机电工程或船闸维修(工作内容需包含机电改造或机电维修)施工监理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监理)被评为C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监理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专业为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运工程类别)(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船闸机电工程或船闸维修(工作内容需包含机电改造或机电维修)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以投标报表“表 4”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江阴船闸管理所
地 址:江阴市滨江西路356号
联 系 人:梅工
电 话:18036022157
招标代理:江苏中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市芦花路 407 号 4 楼
邮 编:214400
电 话 :0510-80601356-8118或8508
联系人:杜伟、徐海斌、苏烨峰
E-mail: 609378396@qq.com
8. 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 2026年7月23日至 2026年7月30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5)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6)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即“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且未提供网页截图证明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8)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人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10时00分。招标人定于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 号4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 技术建议书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
(1)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
(2)技术建议书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若出现上述情形,则技术建议书评分按零分计,且不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