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8-12 14: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瑞欧威尔智能设备制造项目(项目名称)一、二、三期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HS202407002-X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欧威尔智能设备制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瑞欧威尔智能设备制造项目) 惠行审备[2024]2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瑞欧威尔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瑞欧威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二、三期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长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一、二、三期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洛杨南路与规划道 路交叉口西北侧
2.3 建设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一、二、三期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景观工程(仿石砖及花岗岩铺装、景墙、钢丝网围墙长约1600米、平桥栏杆长约50米、钢结构花廊、成品岗亭、成品生活垃圾收集房、非机动车棚、隐形井盖铺装等);绿化工程(乔灌木、地被植物的种植和养护、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等);配套安装工程(照明配电箱、配管埋设、电力电缆、园区庭院灯、草坪灯、绿化浇灌系统等);标识工程(入口标志牌、分流标志牌、各楼栋外立面标识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景观工程(仿石砖及花岗岩铺装、景墙、钢丝网围墙长约1600米、平桥栏杆长约50米、钢结构花廊、成品岗亭、成品生活垃圾收集房、非机动车棚、隐形井盖铺装等);绿化工程(乔灌木、地被植物的种植和养护、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等);配套安装工程(照明配电箱、配管埋设、电力电缆、园区庭院灯、草坪灯、绿化浇灌系统等);标识工程(入口标志牌、分流标志牌、各楼栋外立面标识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3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一、二、三期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景观工程(仿石砖及花岗岩铺装、景墙、钢丝网围墙长约1600米、平桥栏杆长约50米、钢结构花廊、成品岗亭、成品生活垃圾收集房、非机动车棚、隐形井盖铺装等);绿化工程(乔灌木、地被植物的种植和养护、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等);配套安装工程(照明配电箱、配管埋设、电力电缆、园区庭院灯、草坪灯、绿化浇灌系统等);标识工程(入口标志牌、分流标志牌、各楼栋外立面标识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中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 12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自 2024年08月12日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8月12日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8月12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17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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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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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瑞欧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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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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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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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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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南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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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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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清创智园 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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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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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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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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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朱晴怡、沈星、汪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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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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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163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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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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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7287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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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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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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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58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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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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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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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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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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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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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0935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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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9362943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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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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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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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3591702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