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8-19 17: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无锡高新区综保区新片区封关配套工程(项目名称)查验场地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Q202512004-X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高新区综保区新片区封关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无锡高新区综保区新片区封关配套工程 锡数投备[2026]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高新综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代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查验场地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嘉朗创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查验场地及配套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新吴区,东至锡东大道,南至锡达路,西至新燕路,北至厚嵩路。
2.3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栋物流建筑(含2层配套办公附房),总建筑面积5344.7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344.78平方米、单跨最大12.5米、最大高度10.2米。硬化场地、绿化、海绵、车棚、雨水、污水、电力、通信、路灯等。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95.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但不限于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7 监理服务期: 150 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1)财务要求:2023至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①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04月-2026年0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04月-2026年06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35号要求,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其他外聘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劳动合同、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04月-2026年0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04月-2026年06月的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仅适用于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24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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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嘉朗创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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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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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徐日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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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9952773803 |
电话: |
0510-83707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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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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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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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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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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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342804545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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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徐日友 |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0595084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