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5年11月,采用“物理整合”和“化学整合”相结合的方式,将原分散设置的工程建设(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产权交易等业务集中整合至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现“管办分离”,形成了统一规范的阳光交易平台,有效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促进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市场化、监管集约化、运作阳光化,使有限的资源能够得到最好的利用、发挥最大的效益,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发展环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位于市民中心10号楼和12号楼。中心交易及办公场地共6900平方米,设置有交易项目受理大厅、开标室、评标室、样品展示区,并设立标准档案室、视频监控室、专家抽取室、专家休息室、专家专用通道、答疑室等配套功能区域,能满足当前进场各类交易服务和管理的需要。
服务质量承诺:
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二、依法、规范、高效、便民。
三、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标。
四、加强内控建设,强化有效监管。
五、权力公开透明,崇尚廉洁高效。
六、严守职业道德,建设文明窗口。
七、有理想甘奉献,讲道德守纪律。
八、求真务实、恪尽职守 转变作风 创新服务。
九、勤学善思,精益求精 锐意进取 勇于担当。
十、勤政清廉扬清风, 一心为民树正气。
十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打造阳光交易平台,服务无锡协调发展。
服务规范承诺:
一、以“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宗旨,为交易主体各方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操作流程开展各类交易活动,严守工作秘密。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四、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串岗或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力求一次办清、一次办结,严禁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合理要求等相互推诿和扯皮。
六、实行一次告知制,在接受交易委托、受理审核等工作过程中应一次性完整的告知对方应当提交的资料和提出的问题,减少过程往复。
七、工作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仪容仪表,着装整洁大方,举止端庄稳重,文明规范用语。
八、服务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语言表达清晰,使用普通话。耐心听取服务对象的咨询或诉求,并作细致详尽的解释工作。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九、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和工作回避制度,杜绝以权谋私,严禁吃、拿、卡、要,做到违法违纪零记录。
十、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